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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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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壤生态环境科(农业环境保护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文章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2023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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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组织指导污染地块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农膜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农村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拟订农村污水处理实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建设。

      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等工业产品废物申报登记,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电厂等核设施、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核技术利用等项目、放射性物质运输、电磁辐射安全、核材料管制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土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辐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牵头协调重特大土壤、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辐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