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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铁岭市环保局部门预算(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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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时间:2018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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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环保局部门预算

      (2018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环保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8年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8年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18年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2018年  部门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8. 2018年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18年  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10. 2018年  部门项目支出表(偿债)

      11.2018年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 2018年  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13. 2018年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环保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开发等政策。

      (二)拟定全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市环境功能区划。

      (三)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和电磁辐射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

      (四)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 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市辖区域内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代市政府拟定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负责代市政府拟定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请书》及相关工作,参与管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五)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各地、各部门以及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 件;协调县(市)区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六)组织实施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 标准;按规定程序实施监督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市环境状况公报;参与编制市可持续发展纲要。

      (七)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查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农村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八)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 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 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实施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建设和管理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 外资项目;受市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一)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十二)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队伍建 设;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做好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领导班子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铁岭市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铁岭市环保局机关

      2. 铁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3. 铁岭市环境保护监察局

      4. 铁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5. 铁岭市环境监控应急响应中心

      6. 铁岭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7. 铁岭市环境信息中心

      8. 铁岭市环保局财务收付中心

      9. 铁岭市环境信访投诉中心

      10.铁岭市环境保护局银州分局

      11.铁岭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12. 铁岭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13. 铁岭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处

      14. 铁岭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15.辽河博物馆

      第二部分 铁岭市环保局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第三部分 铁岭市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铁岭市环保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情况。2018年市环保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2758.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94.46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4.2  万元,收入同比减少74.56万元,减少2.63%,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支出情况。2018年市环保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758.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69万元,项目支出351.52万元。支出同比减少74.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5.59万元,其中:办公费17.28万元、邮电费4.48万元、差旅费11.82万元、会议费1.14万元、培训费1.88万元、接待费0.74万元、印刷费2.06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118万元、物业管理费148.7万元、维修费31.43万元、租赁费0万元、办公取暖费181.8万元、车辆燃油修理费21.69万元、交强险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1).局机关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是雇佣物业公司进行办公楼保洁、保安、食堂等管理,经费13万元。

      2).博物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是雇佣物业公司进行办公楼保洁、保安等管理,经费84万元。

      3)监测站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是雇佣物业公司进行办公楼保洁、保安、食堂等管理,经费48.3万元。

      4). 监测站购买水质监测服务22万元。

      5)机动车管理处遥测仪维护费5万

      6)监控应急中心购买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维护18万元

      7)监测站购买专用材料85万元。

      省环保厅年初下发《辽宁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环监测2016】3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工作。监测项目分为水质监测、污染源监测、噪声监测、核与辐射监测、土壤、生态环境监测、农村监测、大气监测等十三大类。主要为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准确,详实的监测数据,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在开展的工作中水质监测主要以评价、考核、排名断面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来满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考核和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等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我市考核项目包括:辽河流域干流2个、支流2个、15个断面、水库、水源地等。考核结果直接与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挂钩,所以水质监测工作非常重要。在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中Pm2.5 、Pm10、酸雨、降尘等监测是绩效考核中的重要指标。十三大类监测项目要分别购置化验所需的专用材料来满足工作需求,按要求这些专用材料要政府采购。所需专用材料明细见下:

      一、土壤生态环境监测 药品试剂类        8万元

      二、雾霾专项整治行动药品试剂类         5万元

      三、污染源监测药品试剂类               10万元

      四、质量控制监测药品试剂类            10万元

      五、水质监测药品试剂类                 15万元

      六、采测分离水质监测药品试剂类          7万元

      七、噪声烟尘例行监测药品试剂类         10万元

      八、大气监测药品试剂类                 20万元

      合计金额:                              85万元

      6). 铁岭市环境监控应急响应中心在线设备维护维修和视频会议室、大屏幕、环保局监控系统维护维修的两个政府采购项目,在线设备维护维修预算价为10万元;大屏幕、环保局监控系统维护维修预算价为8万元。在线设备维护维修主要用于铁岭市现有172套设备数采仪的维护维修,数采仪主要是每十分钟向中信通平台传输一个数据,是保障我市的传输有效率的重要组成部分。视频会议室、大屏幕、环保局监控系统维护维修项目主要保障视频会议室的正常使用运行、定期维护、系统升级等工作。

      四、关于铁岭市环保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财政局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32.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0.74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 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31.43万元,同比减少44.89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18年市环保局没有债务类支出。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8年市环保局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83.85万元,主要为专业技术性服务71万元,物业管理服务12.8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环保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其他车辆11辆。

      4、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部门2018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 26个,涉及资金351.5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100 %。

      在预算执行中我们将严格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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