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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2019年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说明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9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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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9年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9年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 2019年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19年  部门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9. 2019年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19年  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11.2019年  部门项目支出表(偿债)

      12.2019年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 2019年  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14. 2019年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地服务、保障、科研、支撑等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铁岭市环境监察局

      2. 铁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3. 铁岭市环境监控应急响应中心

      4. 铁岭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5. 铁岭市环境信息中心

      6. 铁岭市环保局财务收付中心

      7. 铁岭市环境信访投诉中心

      8.铁岭市环境保护局银州分局

      9.铁岭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10. 铁岭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11. 铁岭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处

      12. 铁岭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第三部分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情况。2019年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1075.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5.37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改革后经整合新成立的单位,暂无上下年对比数。

      (二)支出情况。2019年市环保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075.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0.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3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改革后经整合新成立的单位,暂无上下年对比数。

      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中包含4家参公单位,2019年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培训费0.35万元、接待费0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2.4万元、维修费0.5万元、租赁费0万元、办公取暖费2.28万元、车辆燃油修理费1.1万元、交强险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1).银州分局、开发分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是雇佣物业公司进行办公场所保洁、保安、食堂等管理,经费2.4万元。

      2)机动车管理处遥测仪维护费5万

      四、关于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财政局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15.4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改革后经整合新成立的单位,暂无上下年对比数。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19年市环保局没有债务类支出。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9年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7.4万元,主要为专业技术性服务5万元,物业管理服务2.4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7辆。

      4、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部门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 5个,涉及资金4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100 %。

      在预算执行中我们将严格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019年生态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