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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2023年铁岭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公告

    文章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2023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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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监督管理,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确定《2023年铁岭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将《2023年铁岭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对外公开发布。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规定,被列入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如实向社会自行公开企业基本信息以及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纳入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将作为铁岭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环境管理与执法过程中的重点监管对象。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公开信息的依法予以处罚,并予以公告。市生态环境局鼓励社会和公众积极参与,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共同进行监督。

      附件:2023年铁岭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0日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20230330+(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