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公示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文章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2023年05月12日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79890107

      通讯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邮编:112000

    大唐国际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