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公示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关于注销排污许可证及排污限期整改 通知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2023年05月25日

    阅读: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根据《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函〔2020〕19号)规定,“排污单位未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

      截至目前,我局核发的部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已到期且未申请延续,部分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已到期且未提交整改后申请,现对昌图县兴业供热有限公司等4家排污单位(见附件)排污许可证或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予以注销,原排污许可证或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自动作废,相关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排污许可证或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清单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注销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清单

    序号

    所在区县

    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

    1

    开发区

    91211200673761541C002R

    铁岭经济开发区永鸿牧业有限公司殷屯养殖场

    锅炉

    2

    昌图县

    91211224561396594T001R

    昌图县兴业供热有限公司

    热力生产和供应

    3

    昌图县

    11211224001485193P001R

    马仲河镇政府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4

    开原市

    91211282L68467283X001U

    开原市庆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