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排污许可证及排污限期整改 通知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202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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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根据《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函〔2020〕19号)规定,“排污单位未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
截至目前,我局核发的部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已到期且未申请延续,部分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已到期且未提交整改后申请,现对昌图县兴业供热有限公司等4家排污单位(见附件)排污许可证或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予以注销,原排污许可证或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自动作废,相关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排污许可证或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清单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注销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清单
序号 |
所在区县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排污单位名称 |
行业类别 |
1 |
开发区 |
91211200673761541C002R |
铁岭经济开发区永鸿牧业有限公司殷屯养殖场 |
锅炉 |
2 |
昌图县 |
91211224561396594T001R |
昌图县兴业供热有限公司 |
热力生产和供应 |
3 |
昌图县 |
11211224001485193P001R |
马仲河镇政府污水处理厂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4 |
开原市 |
91211282L68467283X001U |
开原市庆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