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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铁岭经济开发区某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案

    文章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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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情简介

      2023年5月25日,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环境执法队执法人员,到铁岭经济开发区某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厂区堆放的物料(砂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

      二、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依法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目前,企业罚款已主动缴纳,2023年5月31日现场检查企业已整改,物料已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已结案。

      三、案例启示

      物料未进行有效覆盖造成大气污染环境违法问题较为常见,对此类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有利于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实现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