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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铁岭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

    文章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2024年04月01日

    阅读:

    铁岭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

    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

    首先,感谢您对铁岭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近年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为守护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请您一如既往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污染排放控制的主体责任,了解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积极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管理政策。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及时登录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取得环保登记号码,并悬挂环保号码或在机身明显处喷码,持环保登记号码作业。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扫码登记小程序

    二、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机械排放抽检工作。生态环境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以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物流园区、铁路货场为重点,定期开展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监督抽测。请机械所有人及使用人积极配合,做好日常燃油使用和尿素添加记录,定期开展排放后处理装置的保养维护,确保机械排放稳定达标。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排放超标机械的使用人或所有人实施处罚。

    三、严格遵守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监管制度。按照《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要求,银州区内由光荣街、北市路、柴河街、南环路相接围城区域(包含以上道路),凡河新区由昆仑山路、长白山路、黑龙江路相接围城区域(不包含以上道路),及各县(市)区划定低排放区域道路,全天不得使用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下一步按照《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统一划定低排放区,高效完成统一都市圈机动车高排放车辆禁限行区(低排放区)划定要求。2024年底前,铁岭市实现国IV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国Ⅲ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限行区域覆盖城市建成区。

    四、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治理。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机械生产销售单位有义务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向购买人宣传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的管理政策,督促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开展落实编码登记、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等工作。

    请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及个人积极配合落实上述要求。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守护美丽铁岭的蓝天白云,为东北经济的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注释: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做业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以及其它适用于《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各县(市)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咨询电话

    序号

    所属区域

    联系电话

    1

    铁岭市

    024-79890119

    13470147100

    2

    银州区

    024-74853344

    15941023972

    3

    清河区

    024-72179205

    15724341678

    4

    开原市

    15841073345

    5

    调兵山市

    15541411776

    6

    铁岭县

    024-78833659

    13941001703

    7

    昌图县

    024-75828357

    18941050888

    8

    西丰县

    024-77844527

    13591087555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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