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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2023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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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政府全过程,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紧紧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优水、固土、防风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市13个国考断面、8个省考断面按均值评价全部达标;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84.6%(省考核要求不低于69.2%),同比提高15.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30微

      克/立方米(省考核要求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5%,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5%(省考核要求不低于84.1%)。

      一是绿色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完成铁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辽宁津达线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成功申报省级绿色工厂。

      二是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全市3188家餐饮商户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推动铁岭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实现集中供暖70万平。完成11家省级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和53台工业炉窑整治,超额完成年度污染物减排任务。重点时段全域实现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21%,圆满完成“双奥”、“二十大”等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现重污染天气精准应对。

      三是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持续开展河道及沿岸垃圾粪污巡查整治,落实污染源管控措施。完成49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建设银州区、昌图县、西丰县、调兵山市等5个城市生活污水收集项目,新增管网28.6公里,西丰县污水处理厂三期(2万吨)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176个乡镇及以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标志设立,全市县级以上水源地全部达标。

      四是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完成71个美丽宜居村建设任务。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5%。完成“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全市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发布实施《铁岭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管理条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五是生态修复治理扎实推进。巩固辽河干支流33.8万亩生态封育成果。加强防风治沙固土工程建设,完成造林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3%。全面推行林长制,设市、县、乡、村四级林长2009名。推进矿山修复治理,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2460亩,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坚持完善行政管理制度,普法先行、精准帮扶,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了《铁岭市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工作制度》、《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提高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民工作方案》等系列制度。按时向市政府上报2021年、2022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由市政府统一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情况。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项目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合法性正当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落实重大事项法制审查及公平性竞争审查等多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实行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聘请辽宁卓政、守衡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论证等,加强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行政工作中积极咨询和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专业把关作用。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情况。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严格落实重大执法事项决策程序。3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铁市环办〔2022〕3号),明确了立案审批、法制审查、陈述申辩与听证、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信息公开和结案归档等规定,规范了全市生态环境法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组织安排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持续推进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本系统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业力培训,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等为主要学习内容,从日常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落实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每年自查和参评的反馈情况,及时整改以倒逼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制定印发《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成立7个督查工作组,由市局副局级领导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带队深入各分管县区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派出由专家和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到县(市)区进行督导和检查工作。全市通过隐患排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加强,提高了政治站位,加大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和广度,摸清了企业底数,建立了企业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清单,让企业明白整改方向,也为我市下一步提升整治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推进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抓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严格落实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及敏感事件报告制度,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情况。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省党代会等重大敏感节点期间的环境信访维稳工作,大力推动平安建设,通过12345热线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投诉,并依法调处和回复。2022年,全市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22件,向社会公开117件,下达处罚决定累计金额1149.894万元,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其中:市本级6件,开原市23件,清河区6件,调兵山市15件,昌图县30件,铁岭县27件,西丰县14件,银州区1件;市本级112万元、开原市38.4万元、清河区5.25万元、调兵山市22.4万元、昌图县854.44万元、铁岭县90.304万元、西丰县21.1万元、银州区6万元。122件案件中,全市涉气处罚案件累计46件,涉气处罚案件累计金额133万元;涉水处罚案件累计17件,涉水处罚案件累计金额117.3万元;涉建设项目处罚案件累计17件,涉建设项目处罚案件累计金额808.194万元。组织开展“双打”专项行动,成功查处清河区祥通石料加工厂院内土法“小炼油”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铁岭县涉危废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以刑事案件开展侦查。

      (七)行政权力制约科学有效监督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创新普法、培训、公开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送法入企、对企业培训等工作,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2022年,我局聘任了7名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涵盖政府机关、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行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及行政权力制约为起到积极作用。

      (八)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为实现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深度融合、监管流程无缝衔接、问题整改“五责同落”、环境质量实时监控,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我局研发建设了“生态智方”,运用数智管理,实现创新赋能,构建智慧环保,打造生态铁岭。同时研发建设“生态智方”手机APP,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各责任部门的督察整改工作动态,加快推进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探索建设大数据汇聚、生态环境质量管理、污染源管理、环境执法管理等系统模块,实时掌握全市河流断面、空气点位的监测指标情况,对全市污染源、生态环境质量管控单元等大数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时预警报警功能,应对环境问题突发情况。建立执法数据库,实现执法留痕,建立案源档案,对案源进行归类和统计分析,根据任务流程有序推进执法案件办理。

      (九)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情况。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开展普法素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文明公正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素养。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党员大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主要学习《宪法》、《民法典》、《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案例选编》等法律法规和法治理论知识,以扎实的法治理论指导具体实践工作的开展。

      (十)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生态环境法治工作中得到贯彻实施,确保依法治污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依法治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反映人民愿望,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7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方志同志到任后,多次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专题研究审议月度执法考核、强化政策法规、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执法、审批、信访等部门,对牧原公司及全市大型养殖企业开展全面摸底调研,对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进行分析研判。每周对重点执法工作进行周调度,安排部署需要加强的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履职尽责。

      二、存在问题

      一是历史及垂改原因造成执法人员严重短缺,知识更新速度慢,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不能满足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求。二是由于执法装备较为落后、处罚手段较为单一、法律运用较为僵化,打击性执法优势尚未凸显。三是普法不全面、执法不到位,排污单位“守法成本低、违法成本高”的理念尚未真正形成。

      三、下步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中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普法工作等方面重要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为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全面有力的法治保障。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