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重强抓”工作“五个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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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0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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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重强抓”专项行动起步工作,依据《2020年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省政府、市政府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每项任务细化分解,科学设定年度目标和月、季度、半年序时节点任务,制定“五个一”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部署
站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高度,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科室、单位履行具体责任,责任细化到人。构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决落实好“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实施方案。深入具体抓落实,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全程用力,一抓到底,确保完成“重强抓”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一)坚决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
责任领导:夏刚(15804109900)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任人:贺守东(13804104647)
(二)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标率不低于77.1%; 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45微克/立方米
责任领导:张志勇(15141065558)
责任科室:大气科
责任人:高翔(15941026068)
(三)深入推进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
责任领导:钱建平(15904100345)
责任科室:水生态环境科
责任人:焦军(13591050990)
(四)完成重金属减排10%任务
责任领导:徐阳(15814000888)
责任科室:土壤科
责任人:张贵(13941034101)
(五)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责任领导:钱建平(15904100345)
责任科室:水生态环境科
责任人:焦军(13591050990)
附件:“重强抓”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表
附件
“重强抓”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表
序号 |
指标任务 |
完成标准 |
证明材料 |
指标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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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金属排放量削减(市政府重点任务23项) |
年度 |
较2013年重金属排放量削减10%。 |
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重点指标 |
节点 |
7月31日前,协调各排污单位完成重金属减排工作。 |
项目进展文件、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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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按生态环境部要求,收集削减工程佐证材料。 |
项目验收、关停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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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境空气质量(省指标14项) |
年度 |
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4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标率不低于77.1%。 |
月空气质量情况报表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指标 |
节点 |
3月31日前,持续改善。 |
月空气质量情况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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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持续改善。 |
月空气质量情况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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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前,持续改善。 |
月空气质量情况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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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持续改善。 |
月空气质量情况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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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前,持续改善。 |
月空气质量情况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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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前,持续改善。 |
月空气质量情况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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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持续改善。 |
月空气质量情况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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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前,持续改善。 |
月空气质量情况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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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持续改善。 |
月空气质量情况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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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流水质达标(省指标15、16项) |
年度 |
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
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报表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指标 |
节点 |
3月31日前,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
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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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
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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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前,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
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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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
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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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前,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
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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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前,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
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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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
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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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前,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
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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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
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报表 |
“重强抓”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表(续表)
4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省指标13项) |
年度 |
按时序完成整改工作。 |
年度整改工作报告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
节点 |
3月31日前,印发整改销号办法,月调度。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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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调度上月整改工作进展。 |
工作调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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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前,调度上月整改工作进展。 |
工作调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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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调度上月整改工作进展。 |
工作调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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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前,调度上月整改工作进展。 |
工作调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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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前,调度上月整改工作进展。 |
工作调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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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调度上月整改工作进展。 |
工作调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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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前,调度上月整改工作进展。 |
工作调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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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调度上月整改工作进展。 |
工作调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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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做好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提升工作(市政府重点任务25项) |
年度 |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100%。 |
水质监测数据 |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
节点 |
3月31日前,开展监测。 |
水质监测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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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开展监测。 |
水质监测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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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开展监测。 |
水质监测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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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开展监测。 |
水质监测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