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市九届人大三次第931055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2023年06月05日

    阅读:

      A

      同意公开

      铁市环函〔2023〕39号

      王有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废旧电池回收保护环境的建议》收悉,由我局会同市发改委、教育局和住建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做好废电池回收工作,既能够减轻环境压力,又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废电池不规范回收处理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您所提关于加大宣传教育、加强废旧电池回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局和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方面

      我局结合“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宣贯活动,宣传推广使用环保电池如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减少对铅蓄电池的使用。我局会同市教育局积极推进宣传工作进校园事宜,从年初开始,市教育局认真研究

      部署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废旧电池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均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领导,确保废旧电池存放和回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升旗仪式、班会等在校时间向学生广泛宣传,全面推广回收废旧电池的目标和意义。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广播等方式做好宣传,学校主要出入口设立宣传标牌,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系列活动,使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回收废旧电池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全体学生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废旧电池回收行业管理

      市发改委已经制定《铁岭市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分别在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加强废旧电池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管理,引导相关企业申请国家行业规范公告,强化监管,对已公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同时对调兵山市、开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内废旧电池分类回收、集中运输、统一处理,形成良好循环,既减少了污染,又充分促进了废旧电池的回收再利用。

      三、促进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分类

      我市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市垃圾分类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相关要求。2021年市住建局联合多部门印发《铁岭市2021—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对2021年到2025年每年工作进行了分解、部署。以凡河新区为标杆,推广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为试点小区配备智能可回收垃圾桶、机械垃圾桶、礼品兑换机等设备,通过“垃圾分类智能化信息平台”采取积分兑换的模式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设置了垃圾分类运营人员定期进行宣传活动,对居民垃圾分类进行指导以及垃圾分类设备的维护,极大提高了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逐年提高,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凡河新区共在23个小区,58家政府公共机构,86家企业开展垃圾分类,覆盖42668户居民。

      四、加强废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家庭产生的废电池、废旧灯管、药品(含玻璃容器)等废物均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处置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在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方面,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已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切实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推动建立健全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处理体系,遏制非法收集处理造成的环境污染。辽宁省作为全国废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试点省份,自2017年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推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目前我市已建立以铁岭鑫茂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核准总规模:18500吨/年)为中心的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体系。目前我市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已进入规范化管理阶段。2023年7月1日起,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辽宁省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及转运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审核通过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需要严格落实国家生产者责任延伸相关要求,以销售网络为依托,统筹开展铅蓄电池销售和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落实《固废法》继续完善废电池回收利用监管体系,持续加强废电池回收处理污染防治。

      二是进一步完善废电池回收处理体系。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提高规范回收率。

      三是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不规范拆解处理废电池的危害性和回收管理的重要性。鼓励公众举报非法收集、处理废电池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环评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废电池等行为。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6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