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岭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添加时间:2023年09月30日
阅读:
各县(市)区分局、市执法队、局相关科(室):
为规范行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全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等规定,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铁岭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细化,制定了《铁岭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30日